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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契約糾紛記事 2011-01-10 09:30:25

<2011/01/06社會新聞>公平會開罰違約建商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
認定該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廿四條交易資訊不對等,涉及積極欺瞞及消極隱匿消費者重要交易資訊,引人錯誤<契約糾紛案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銷售契約內容爭議>建商於該預售建案之銷售約書中未條例載明建物內規劃為車道使用之面積和範圍及其產權區分登記持分,並於交屋進行產權登錄時,逕自將車道面積持分劃入公設,全由住戶分攤
<車道面積持分爭議>依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條列詳載其公設範圍注意事項<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於房屋銷售現埸避免使用賣方提供之先行使用網路至內政部官方網站下載列印<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作為比對範本賣方既已進行銷售行為,應已取得縣市政府核准之建築物建造執照可依該銷售案地段地號及核准建築執照字號向縣市政府工務局建管單位查詢建造執照之取得意即該建案空間之專有及共有的建物持分皆已確定但仍可辦理申請變更設計使用車道面積和範圍及持分應由購買法定專有車位產權者以共同持分方式分攤其公設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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